2016年1月1日起,呼和浩特市开始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。统计显示,实施阶梯式水价后,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增强,2015年居民售水量为3813万吨,2016年居民售水量为3628万吨,呼和浩特市居民生活用水量降低约185万吨,用水效率提高幅度达4.8%。
记者了解到,按现行水价2.35元/立方米计算,全年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收入减少约434.75万元。2016年全年,共有14008户超阶梯用户,仅占总用水户的2.2%(不含智能水表用户)。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数据分析显示,此次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后,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,运用价格约束机制有效增强了全民节水意识,爱护、珍惜水资源。对部分高用水量的居民提升其用水效率,改变其用水习惯起到积极作用,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。 中国智能水表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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