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新绛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,水资源严重不足。为了缓解全县水资源日益短缺的问题,该县从严落实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规范计划用水管理,对全县农业、工业、服务业、居民生活等各类取用水户,坚持做到“年计划、月调度、季考核”,坚守用水总量控制红线,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。
一是科学制定用水总量。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,依据全县取用水户近5年的年实际平均用水量、行业用水标准、水平衡测试、水利普查结果等,在科学评价调研的基础上,制定年度用水计划。2015年,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9900万立方米内;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由23.08立方米降为22.61立方米,同比下降2%。
二是合理分配用水量。按照“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、限制开采地下水、鼓励回用再生水和综合利用矿坑水”的原则,对全县地表水和地下水实行统一调度、合理配置。坚持总量控制、定额管理,从严落实降低农业用水、节约生活用水、增加生态用水、保证工业用水总要求,合理配置各行业水权,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,努力破解结构性缺水难题。
三是严格用水监督管理。该县参考企业生产季节变化和行业用水定额,合理分配用水计划。根据用水定额、用水户的用水记录和生产经营计划,认真核实每个环节,从用水户的用水计划申请,到用水计划的核定、上报,再到用水计划的下达、执行,逐一从严落实。同时要求用水户安装计量设施,每月报送用水数据,特别是日均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,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,对用水户出现用水量异常增加或者可能超出用水计划时,及时给予预警提示,并提出整改意见。四是强化用水责任考核。用水单位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用水情况和下年度用水计划建议,由县水利局审核确定用水计划,对不按规定申报用水计划的,不予供水;对不按规定和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并进行周期检定、开展水平衡测试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设备和产品的,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核减用水计划指标;建立和落实用水效率标识管理考核制度,严格执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,对高耗水产业、行业和产品逐一排查,逐一严格整改;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,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有效监控和及时评价,实现水资源定量化、精细化、科学化管理。 来源:运城日报